案情简介
2025年7月1日,经调查发现辽宁一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清扫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即该单位机械化竖窑生产车间内南侧的物料下料口未密闭,下料口上方墙体破损,车间内地面积尘严重。
查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五)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的”《辽宁省生态环境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第1项和第2项、《营口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试行)》第八条第一项和《营口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大气类)》第25项、《营口市排污单位主动学法激励制度(试行)》及《营口市生态环境违法当事人主动公开道歉承诺守法激励措施暂行规定》的规定,营口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智慧监测,智能控尘
案例中揭示了企业在粉尘管控中难以对粉尘浓度进行实时监测的问题,YR-F110A粉尘浓度测量仪可成为解决该问题的关键突破口。其采用激光散射原理与防衰减技术,能够对车间内粉尘质量浓度(mg/m³)进行精准动态监测,并通过数码管屏实时显示数据。一旦浓度超标,设备可立即触发防爆声光报警,提醒工作人员及时处密闭疏漏问题,从源头阻断粉尘扩散。该仪器以“数据可视化”助力企业实现从被动整改到主动防控的转变,有效规避因环境违法导致的经营风险。
YR-F110A内置继电器输出模块(250V 5A),可自动联动风机、电磁阀等治理设施:当监测到粉尘浓度异常时,系统无需人工干预即可启动除尘设备,实时抑尘措施。结合红外遥控技术,企业无需开盖即可远程调整报警阈值,兼顾操作便捷性与防爆安全要求。这一功能不仅帮助企业避免2万至20万元的罚款风险,更通过技术手段将环保治理融入生产流程,实现经济效率与环境责任的双赢。

来源:营口市生态环境局,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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