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经调查,湖北恩施某矿业有限公司喷淋降尘用水增压泵于2025年7月9日发生故障,未及时完成修复,致使砂石料加工车间内雾炮机及传送带落料口的喷淋设施未正常运行。2025年7月15日,收集处理破碎、筛分产生粉尘的布袋除尘器未运行,配套的离心式通风机未启动。二是该公司砂石料加工车间入口、成品砂石料仓库下部未密闭,场地内露天堆放有约300m³砂石料,未采取覆盖、洒水等措施减少粉尘排放。
查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五)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的”的规定,结合《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定(2025年修订版)中的共性裁量基准及具体违法行为裁量基准表“表47以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污行为的罚款幅度裁定”和“表54 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的罚款幅度裁定”进行裁量,经研究,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对该公司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00元);
2.对该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粉尘排放的行为处罚款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小写:38000.00元)。
防尘先行,监测为本
设备“带病”作业或完全停运,若不能第一时间被发现,就会形成持续的污染排放和法律风险。这正是YR-F200布袋粉尘检漏仪(静电式)旨在解决的关键问题。该设备能够实时在线检测并精准显示除尘后的粉尘浓度。一旦布袋出现破损、泄漏或设备异常停机,导致排放浓度超标,检漏仪会立刻捕捉到异常信号。其智能云端平台可同步实现远程监测,并通过电话、短信、小程序等多种方式即时预警,让管理人员无论身处何地,都能第一时间掌握设备运行状态。
粉尘治理需要点、面结合的综合管控。YR-F200其双环境防爆(粉尘+气体)的设计,赋予了它在恶劣工业环境下超强的适应能力,无论是密闭车间内部还是开放区域附近的监测点,都能稳定运行。更重要的是,通过与报警控制器联动,它可以触发现场声光报警,甚至联动喷淋、雾炮等外接降尘设备自动启动。这意味着,当系统检测到特定区域粉尘浓度升高时,能及时启动应急降尘措施,实现“检测-报警-治理”的自动化闭环,有效弥补因管理疏忽造成的无组织排放漏洞。同时,产品免调试、免维护的特性及长寿命设计,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运维负担,确保监测系统本身持续可靠。选择YR-F200,不仅是选择了一台高精度的检测仪器,更是为企业构建了一套从有组织排放到无组织排放、从预警到联动的全天候、智能化粉尘防控体系。

来源: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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