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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木工车间木粉尘积尘严重罚款3万元!

发布时间:2024-07-05 15:52:36作者:莆田应急管理局和苏州工业园区应急管理

案例一

2024年03月27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应急管理部门对江苏省苏州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未及时清扫裁切板开料产生的木粉尘,造成裁切机设备表面及设备周边地面作业现场木粉尘积尘严重,不符合《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9.4“所有可能沉积粉尘的区域(包括粉料贮存间)及设备设施的所有部位应进行及时全面规范清扫”、《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AQ4228-2012)9.2“对于粉尘沉积的区域应及时清扫,任何时候粉尘沉积厚度均不应超过 3.2mm”的规定。

处罚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公司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叁万壹仟贰佰伍拾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4年4月23日,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福建省莆田市某家具有限公司木工车间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造成作业现场积尘严重的行为。行政执法人员当场开具《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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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图来源网络 与事件无关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处罚结果:

福建省莆田市某家具有限公司存在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造成作业现场积尘严重的行为,违反《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福建省秀屿区应急管理局对莆田市某家具有限公司处人民币3.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启示

木粉尘是指工业生产中木材及木制品、人造板、木粉的加工处理系统中产生的木质及其他纤维质材料的粉尘。

由于在作业场所作业时会产生大量细微木粉尘,如果清扫不及时,造成工作场所地面、设备设施表面粉尘大量积累,一旦现场环境气流波动,将造成粉尘扬起,当粉尘浓度达到爆炸极限,遇到明火即可能发生粉尘爆炸事故。

YR-F200布袋粉尘检漏仪(静电式)可以高效监测木粉等颗粒物除尘效率的仪器。这款仪器取得了双环境防爆证书,确保在复杂工业环境中稳定运行,实时精准反馈除尘后空气质量,助力企业精准掌握除尘效率。该仪器耐高温高压,经久耐用,显著延长了使用寿命,降低了更换频率及成本。免调试免维护的特性,减轻了人员工作负担,实现了工况的自适应调节。安装便捷,支持多种安装方式,快速融入现有生产线。更智能的是,它可接入云端平台,实现远程监控与预警,异常情况即时通知,确保安全生产。此外,超限联动功能可无缝对接报警控制器,自动触发外接设备,及时应对紧急情况,全面保障生产效率与环境安全。

布袋粉尘检漏仪_05.jpg

来源:莆田应急管理局和苏州工业园区应急管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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