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细,持续强化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切实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现将我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近期,北京市顺义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北京市顺义区一乐器加工制造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如实记录粉尘防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企业限期整改。随后,北京市顺义区应急管理局对此进行立案调查,针对违法行为对该单位实施了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及处罚依据:未如实记录粉尘防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违反了《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粉尘涉爆企业应当根据《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等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结合粉尘爆炸风险管控措施,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清单,明确和细化排查事项、具体内容、排查周期及责任人员,及时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依据《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粉尘涉爆企业存在以上违法行为的,由负责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监管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关提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
隐患排查治理,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的一项法定工作,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生命安全、降低风险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具有重要意义。
粉尘涉爆企业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粉尘爆炸事故隐患排查表,明确和细化排查项目、具体要求、存在问题、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间。按粉尘爆炸事故隐患排查表逐项检查,并及时开展隐患治理工作,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将隐患排查表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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