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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16万!又有多家涉粉尘企业遭处罚!

发布时间:2023-08-17 10:29:57作者:瑶瑞电子

案例一
2022年8月1日,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应急管理分局执法人员对东莞市某家具有限公司进行日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带锯机作业现场木质积尘未及时规范清扫等问题(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经查,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参照《东莞市应急管理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试行)》的裁量幅度,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2年7月8日,执法人员对江苏省苏州市地热地板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作业现场和相关设备设施积尘未及时规范清扫,厂区西北侧素板车间手动打磨作业岗位边地面含有大量木粉尘,未及时清理(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经查,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参照《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2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3年6月25日,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应急管理办执法人员以及巡查人员对辖区开展事故隐患整治排查行动,巡查发现广州某铝业有限公司存在铝粉堆放在地面未及时按规定处理问题。其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且构成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消除,依据《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二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炭步镇应急管理办对该企业作出责令立即消除隐患,并处罚款人民币75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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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2023年6月1日,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某家居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建立粉尘清理和处置制度。上述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七条第(五)项的规定。

荔城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三十条第(二)项规定,对该案例进行“一案双罚”,给予荔城区某家居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各处3000元的罚款。

案例五
2023年5月5日,福建省莆田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木业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车间未按规定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较严重,未见粉尘清扫记录。上述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给予某木业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35000元的行政处罚。


作业场所的粉尘,不仅对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有害,而且具有爆炸的危险。当空气中浮尘达到一定浓度后,形成粉尘云,遇点火源会发生破坏性极大爆炸,而爆炸引起的环境扰动,使积存在地面和设备上的粉尘弥散而再次形成粉尘云,引起更可怕的二次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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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使用粉尘浓度测量仪做好粉尘浓度实时监测,制定粉尘清扫制度,定期清理粉尘,不仅是保证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的需要,更是防范粉尘爆炸事故特别是防范二次爆炸事故的重要措施。所以《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3版)将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造成作业现场积尘严重的行为纳入重大事故隐患!

来源:炭步镇应急管理办、莆田应急管理、坪山区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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