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涉爆企业“百日清零行动”开展以来,广东省三级应急管理部门在安全生产专家协助下开展检查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未规范设置除尘系统的企业采取停用设备强制措施,并指导督促辖区应急管理部门对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在某公司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将除尘系统设置在楼顶,该行为涉嫌违反了《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AQ4228-2012)》中“6.2.5.6除尘器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a)除尘器应设置在室外,且不应设置于建筑物屋顶”的规定。
在某木制品厂,执法人员发现该厂将除尘系统设置在车间内,该行为涉嫌违反了《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2018)》中“8.4.3除尘器宜布置在厂房建筑外部。如干式除尘器安装在厂房内,应安装在厂房内的建筑外墙处的单独房间内,房间的间隔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防火隔墙,房间的建筑外墙处应开有泄爆口,泄爆面积应符合GB50016的要求”的规定。
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粉尘涉爆企业,要严格按照《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第6号令)和《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2018)》、《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GB/T 17919-2008)》、《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系统安全技术规范(AQ4273-2016)》、《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AQ4228-2012)》等法律法规、标准严格落实“粉六条”措施,安装粉尘浓度测量仪做好预防和检测,及时整改涉粉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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